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钟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2021年第28号公告,允许企业在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同时,简化优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荆州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举措,精宣传、细讲解、全覆盖,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作为荆州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代表,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支持深有体会。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詹驰介绍,近年来能特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逐年递增,2019年、2020年分别为3880万元和2182万元,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了税前再加计扣除75%的政策优惠,直接减少了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仅因研发费加计扣除这一项优惠政策,企业这两年累计减免了企业所得税909万元,减轻了企业很大的资金压力。
“今年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且在10月份申报期进行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就可以享受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此我们前三季度投入的研发费用2899万元,预缴申报再加计扣除100%,可以减免即期企业所得税超435万元,对我们加快资金回流、继续研发投入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詹驰说道。
“我们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出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30家企业名单,其中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专管员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宣传无死角、一户不落;对于类似美的电器、亿钧耀能、能特科技、恒隆集团等开发区研发大户,则依托本局新成立的5个‘亿元纳税户专业化服务团队小组’,分期分批进驻到每个企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辅导,切实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实效,助力开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该局税政科科长张碧介绍道。
“荆州开发区税务局的政策宣传太及时了,让我们企业所得税在第三季度预缴申报时,就享受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352万元,仅此一项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838万元,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更加坚定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决心。”拥有229名研发团队,发明专利2项、授权实用专利56项湖北亿钧耀能新材股份公司财务专员曹玉兰感慨地说道。
据了解,今年10月以来,荆州开发区符合新政已申报享受的98户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费用47865.01万元。下一步,荆州开发区税务局将立足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需求,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让企业创新发展有底气、有动力、有后劲,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工业立市、产业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