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刘齐全、曹书铭)自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来,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积极探索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等,开展“精确执法”试点,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减少涉税费违法风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月,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对荆门某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税收稽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多缴税收210.31万元。原来,该企业财务人员是一位刚参加工作的“新手”,对税收政策不甚了解,在计算2017-2019年度的税款时出现差错,导致企业多缴税款。
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精确执法的工作原则,严格对照税收政策法规调整计税依据,并迅速形成处理意见提交案源集体审理委员会。4月29日审理通过后,税务稽查干部第一时间联系了主管税务局,5月2日退税款便到达企业账户。
今年,该局严格落实“精确执法”试点,推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公平公正执法作为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精确执法’不仅有助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认同感和税法遵从度,达到税收共治、税企共赢的良好局面。”荆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杨德华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健全‘精确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将其贯穿于税收执法全过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加速推进税务稽查法治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