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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荆楚⑧丨爱心专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23:46 来源:

为探索全媒体时代的社科普及新模式,让社科知识融进百姓生活,让文明乡风浸润百姓心田,荆楚网(湖北日报网)在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下,特别策划《文安荆楚》系列短视频,推出《文安寻踪》《文安说理》《文安乡风》三个短视频栏目,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弘扬荆楚优秀文化,宣扬湖北乡风文明成果,传递社会正能量,助推湖北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欢迎观看《文安荆楚》第八期:爱心专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

坐在了爱心专座上被要求让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呢?

4月28日,上海地铁一名男子因坐在了爱心专座上,被一名孕妇坚持要求让座,因孕妇态度过于强势,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无独有偶。5月2日山东济南,一名孕妇让坐在爱心专座上的男子让座。男子称自己晕车,请对方坐在旁边的空位上。可孕妇却执意让男子让座,还拿出手机拍摄。两人因此发生口角。

其实,近年来,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该不该让出爱心专座引发的争论屡见不鲜。有的网友表示:“坐其他地方可以不让,但是坐在爱心专座上就必须让。”也有网友表示,“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爱心专座就必须让坐。”

那么,爱心专座是否是可让可不让呢?爱心专座又称优先座、老弱病残孕专座,是指交通部门特别为有需要的乘客群体划定的座位。如《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再如杭州市也有类似规定。由此可以看出,设置“老弱病残孕”爱心专座具有明确法律要求,是公共交通运输主体在履行公交运输服务及管理职责时的具体措施。换一句话说,爱心专座是一个“法定座位”。

虽然并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爱心专座”必须让给特定群体,不让会有什么惩罚,但我们不能因此模糊爱心专座“专”的意义,如果爱心专座可让可不让,那么就失去了设立的必要。

道德是高标,法律是底线。“爱心专座”不能空有“爱心”之名,却无“执行”之力,必须制订出台更加具体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爱心专座的性质与使用规范,为让与不让、坐与不坐的争议画上圆满的句号。

策划:徐维洲、曾智

编导:王淳、周婵

文字:吴野

主播:张岩

摄制:童湛 张静敏 刘雄

【责任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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