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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公益律师“三维普法”讲座为社区老人送上"法律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16:1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郭梦瑶、童怡芸)“子女不让探视孙子违法吗?”、“养老金被代管还能要回吗?”2月27日上午,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中南路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梁安毅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新民主路社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专题普法讲座暨“一所包一街”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用“条文解读+真实案例+现场支招”的三维普法模式,为50余位银龄老人送上“法律定心丸”。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里,50余位老人围坐在一起,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茶话会”即将拉开帷幕。讲座中,梁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核心法条,分别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其他重大权利保护”等四个方面为老年人释法析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老人们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

以案释法环节更是将讲座气氛推向高潮。“说到‘亲情绑架’,我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去年咱们社区的杨奶奶,儿子说‘妈,您年纪大了,房子过户给我,我给您养老’。结果房子一过户,儿子立马变脸,连门都不让进!杨奶奶只能住进养老院,每月靠微薄的退休金生活。”

“这案子后来怎么解决的呢?我们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等相关法律规定。帮杨奶奶起诉到法院。法院不仅判决撤销房屋赠与,还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所以啊,叔叔阿姨们,房子是咱的‘养老本’,千万别轻易过户!就算要给子女,也要签好协议,约定居住权、赡养义务,必要时做个公证。记住:法律才是咱最靠谱的‘护身符’”!

以案释法环节中,梁律师通过监护权纠纷案、“强行啃老”案、反家暴保护令案等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详细剖析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原因、法律后果以及应对策略。老人们听得聚精会神,不少人还拿出纸笔认真记录,遇到疑惑之处,积极举手提问,律师都一一耐心解答。

讲座结束后,梁律师还针对老年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把脉问诊”,面对老人们抛出的一个个“揪心事”,梁律师的解答让大家频频点头。“我家的拆迁房被儿子擅自过户,还能要回来吗?”72岁的张大爷第一个举手。梁律师结合《民法典》第35条解释道:“成年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老年人名下的财产。您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诉讼追回房产,司法所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现场顿时响起热烈掌声。

"原来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我们安享晚年的金钟罩。"78岁的退休教师张爷爷听完讲座后有感而发。

武昌区司法局中南路司法所所长李栋介绍,通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一所包一街”工作,司法所携手辖区资深律所,已建成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等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此基础上,司法所继续挖掘辖区法律资源优势,积极打造“一所包一街”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深入各社区、单位、商圈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自2022年“一所包一街”工作开展以来,中南路司法所已开展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活动50余场,切实提高了居民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王淳】